上海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落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
沪水务〔2024〕290号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机管局、市文明办、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经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审议,现将《上海市落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能,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市水务局(代章)
2024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区水务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7月6日印发
上海市落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要点
2023年,上海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为引领,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着重提升节水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节约用水管理模式,努力构建有利于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为上海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提供坚实的水资源基础保障。
一、目标完成情况
召开2023年度上海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全市年度重要节水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接协调。全面完成2023年度重点工作,基本实现《“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各项目标阶段性任务。2023年,全市用水总量73.27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16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15.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32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5.9%;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740,均达到国家对本市的年度考核目标。
二、2023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1.全面构建用水总量强度指标体系。全面完成水量分配和用水总量分解,明确各区2025年、2030年水量分配方案,下达各区“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逐年分解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控制目标及非常规水利用年度目标。继续将“水资源节约利用达标率”纳入2023年度各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体系,考核指标设定充分考虑中心城区、涉农区、火电企业所在区等地区差异,动态调整评分细则,以提升考核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
2.强化用水定额及计划用水管理。逐步完善上海市用水定额地方标准体系,发布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第1部分 农业》,持续推进工业、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的地标发布工作;推动《服务业用水定额》和《建筑业用水定额》标准修编。完成本市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计划用水单位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区管地表水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申报、核定及下达工作。
3.强化重点用水单位节水监管。排摸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单位,动态修订重点监控名录。国家级用水单位监控数据已全部接入国家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数据信息报送。制订《2023年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并纳入《2023年上海市水务局水务监督工作要点》,全年共开展节水督查69家(次)、监管675家(次),其中重点监控用水单位97家(次)。
(二)农业节水减排
1.推进农业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市农业农村委将新增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农田面积,纳入本市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考核,并将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和粮安考核重点指标,积极推动各项任务细化落实。全年共安排管灌、喷灌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面积2.69万亩,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做好农田基础设施日常运行、养护等工作,开展管护现状调研和摸底调查,围绕制度建设、资金落实、工作开展及管护成效等四方面对各区进行管护工作年度考核,落实市级管护奖补资金7512万元。
2.推进养殖尾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建设改造进排水渠道、生物净化、增设人工湿地等尾水治理设施,提升水产养殖场的尾水达标排放比例,部分养殖场实现养殖用水循环再利用。全年我市共批复下达尾水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面积2.1万亩,开展规模化畜禽场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推广养殖节水减排技术和设施,提高养殖用水效率。推进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
3.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推进设施菜田“双减增效”行动,巩固2万亩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制定2023年工作推进方案,确定了基本要求及工作流程,做到每季度准时上报数据。组织开展设施菜田水肥一体化新技术、新模式示范,推广水溶肥等高效缓释肥,提高肥料养分利用率。全市完成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2.7万亩。
4.强化农业用水监管。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推进4个节水型标杆农业示范区、6个节水型农业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样点灌区农业用水在线监测运维管理,开展91个样点灌区电表以电折水系数测算,提高农业用水在线监测数据精度。针对样本灌区开展现场调研,结合农户用水习惯和用水数据,分析灌区用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积极探索符合上海实际的农业节水监管模式。
(三)工业节水增效
1.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市水务局、市经信委联合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设,我市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中火力发电、钢铁等七大高耗水行业企业共53家,节水型企业建成达标率达到100%。2023年,全市新增13家节约用水示范(标杆)企业、73家节水型企业;共开展5个重点用水单位用水审计、4个用水单位水效对标工作。
2.开展水效领跑者遴选。我市1家企业获评2022年度国家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2家企业的3项用水产品获评2022年度国家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10家工业企业获评2022年度上海市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市经信委、市水务局联合开展重点用水企业及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
3.推广合同节水管理和节水技术工艺。推动用水单位和节水服务企业共同开展节水数字化改造、搭建用水信息化平台,共享节水效益。全年签约合同节水管理项目46个,年节水量28.5万立方米,其中“智慧节水”项目18个。推广先进适用节水技术与工艺,组织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工业水重复利用及雨水综合利用案例评选,涉及食品、化工、电子芯片等高耗水行业以及公共生活、铁路建设、生态农业等领域的26个优秀案例获奖。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用水器具水效标准和水效标识管理制度培训,指导各区开展水效标识联合监督检查。
(四)城乡节水降损
1.海绵城市建设。全域发力打通海绵城市管控环节,市住建委研究编制《上海市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9部门联合发布《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2023年,我市城市建成区416.6平方公里已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成100个海绵示范性工程。统筹推进建筑与小区、公园与绿地、道路与广场、水务系统等各类海绵城市项目建设。
2.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市机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联合开展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6家单位获得2024-2026年度国家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称号。持续推进节水型机关(单位)创建,全年新增100家节水型机关(单位),252家节约用水示范(标杆)机关(单位),市属事业单位的节水型单位创建率达到72%。市教委结合绿色学校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学校创建,鼓励学校开展合同节水管理,挖掘学校节约用水的典型案例和优秀做法,将节约用水相关要求纳入本市“无废校园”创建指标。2023年,全市完成了13所高校的复核验收及对标创建,节水型高校创建率达78.69%。
3.滚动实施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下达2023年老旧供水管网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分区域明确管网改造任务,建立考核机制,全市共完成403公里改造任务。落实分级分区计量、管网更新改造、增加远传设备、搭建智慧管网平台等漏损管控措施,均取得了一定成效,供水管网漏损率逐年降低,2023年为8.4%。
(五)持续推进非常规水利用
结合上海河网水系密布的特点和优美水环境的需求,深入探索非常规水利用,并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将2023年度非常规水利用目标分解到区,完成上海化学工业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期评估,打造“化工污水”到湿地“生态补水”的新标杆;指导各郊区形成“一区一点”特色亮点,全市污水资源化项目达到13个,全年非常规水利用量大幅提升至近1亿立方米。
(六)科技创新服务
市科委持续加强节水减排技术的创新推动,在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方面,支持城市排水管网智能化养护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制,研究城市大型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带水快速检测技术,开展原位修复示范应用;在管网运行维护数字化方面,支持基于大数据的供水管网智能水力模拟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在污水资源化方面,支持针对上海市典型工业废水和农村污水的减污降碳关键技术研究等。
(七)节水科普宣传
持续扩大我市节约用水宣传影响力。在“世界水日”期间,利用陆家嘴中央区的上海中心、震旦大楼等标志性建筑的大屏,滚动播放节水标语及海报。市水务局联合市建设交通党工委、市文明办等举办“纪念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活动”,邀请孔祥东和吴敏霞作为节水大使发出节水倡议。开展“文明节水达人”征集活动,动员瓶装水生产企业开展“清瓶行动”节水宣传。市水务局联合市科协评选出本市15个节水科普点。以“太空饮水”为主题,走进中小学开展节水科普讲座,在泰和污水厂开展了各类科普游学活动。
(八)加强制度保障
1.加强计量监测及用水统计。积极推动在节水工作中引入数据整合、智慧平台建设、智能算法应用等现代信息科技,实现科学精准节水。加快推进智能水表安装工作,全市大口径(DN≥40)非居智能表覆盖率达97.37%,推广重点取用水企业水量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市统计局通过随报随审、指标交叉验证等方式,高质量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情况统计,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推进分区地区生产总值、重复用水量、重复用水率等数据和指标的跨部门应用,提升统计数据应用广度和深度。
2.加强金融支持。持续推进“节水惠”政策落地见效,市水务局已与5家金融机构达成专项合作协议,截至2023年底,全市已签约“节水惠”贷款合同金额总计5468万元,有效助推企业降低成本,加快发展。
三、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保障国家水安全重要讲话1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本市节约用水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条例》《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及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
(一)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1.加强全市及各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按照已经下达的各区“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按计划组织实施各区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指导推进问题整改,继续将水资源管理考核指标纳入2024年度各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体系。(协调部门:市水务局)
2.持续完善我市用水定额标准体系,持续推进工业、居民生活、服务业和建筑业用水定额地方标准修制订工作。在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水平衡测试等工作中强化用水定额的约束调节作用。强化本市工业、服务业单位计划用水管理,落实好城镇自备水源用户及非居民自来水用户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机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交通委、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3.完成《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年度目标任务,持续开展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巩固各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因地制宜推进提质升级。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动态更新管理,做好在线监控数据的上报和统计。(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机管局、市教委、市卫健委)
(二)加强农业农村节水
4.做好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下达给我市的高效节水灌溉目标任务,做好指标分解落实,及时做好项目批复工作,推动在建的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加强农田灌溉设施等基础设施建后管护,按照我市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的要求,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协调部门:市农业农村委)
5.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节水、清洁养殖工艺,推动粪污处理设施升级,规范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持续提升用水效率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协调部门:市农业农村委)
6.持续加强农业取用水监管。做好农业用水在线监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以及典型灌区填报工作。(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
(三)强化工业节水
7.坚持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约束,根据可用水量,合理规划工业发展布局和规模,严格高耗水项目取水管理。开展重点用水企业和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推动企业和园区建立智慧用水管理平台,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引导重点行业加强工业废水处理后回用,组织开展工业水重复利用及雨水利用案例征集活动。(协调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
8.推进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和水效对标,推广宣传典型应用案例。引导企业实施节水改造,积极采用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严格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四)厉行城镇节水
9.按照本市建成区50平方公里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统筹推进建筑与小区、公园与绿地、道路与广场、水务系统等各类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融入相关规划,鼓励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探索建立奖励机制,引导高水平海绵城市项目建设。根据水资源禀赋科学选择城镇绿化植物,合理配置绿化用水,鼓励优先使用符合标准的再生水、雨水,推广节水灌溉。(协调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局)
10.从严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严格用水定额管理。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特种行业全面推广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持续提升郊区非居大口径智能表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在线计量和监测水平,不断加强本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11.严格落实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要求,强化用水计划和定额管理。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新建、改建、扩建公共机构建筑全面推行使用节水器具。提高公共机构用水计量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新建成的“上海市公共机构低碳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赋能提升节水管理效率。在机关、学校、医院等重点领域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倡导减少瓶装饮用水浪费。(协调部门:市机管局、市教委、市卫健委、市水务局)
(五)推进非常规水利用
12.持续落实《上海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在完成“一区一点”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导各区拓展污水资源化利用渠道,提升全市再生水利用量和利用效率。分解下达2024年各区非常规水利用量控制目标,完善全市再生水利用项目清单。推进上海化工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按节点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将雨水利用优秀案例进行多元宣传。(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六)发展节水产业
13.加强节水技术研发应用,围绕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海水淡化技术等领域,推进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开展《上海市节水技术产品推广目录(第二批)》征集遴选工作,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节水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应用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协调部门: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14.推广使用节水型坐便器、淋浴器、水嘴、净水机等用水产品,加快淘汰不符合水效标准要求的产品,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鼓励绿色建筑选用更高水效的产品。规范市场行为,开展系列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加强水效标识制度的宣贯和推广。(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机管局)
15.积极开展用水权交易,以推进智慧节水建设为抓手,在公共机构、高耗水行业、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持续推广合同节水管理。鼓励引导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参与节水咨询、检测认证、水平衡测试、技术改造。(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七)节水科普宣传
16.积极构建节水宣教大格局,拓宽节水宣传渠道,提升节水宣传质量。着力打造节水宣传“一区一品牌”,扩大在全市地标性建筑和国家级主流媒体宣传力度。在“世界水日”、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期间,深入开展节水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继续推进“清瓶行动”进进博以及常态化宣传,依托节水科普点建设,提升节水的社会参与度。(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精神文明办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八)政策制度保障
17.继续推进重点取用水企业水量在线计量。继续完善规上工业企业水品种指标的数据收集、审核流程,加强用水节水统计指标台账和数据质量基础建设。(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统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18.探索建立节水奖补机制,制定节水减排专项扶持办法,进一步明确对污水资源化利用、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节水技术改造等奖补政策。落实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维修养护资金,充分发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节水技术研发、水资源保护和再利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节水领域融资需求,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运营。(协调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市委金融办、市水务局)
19.充分发挥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各部门沟通对接,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协调解决跨部门节约用水问题,共同推进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协调部门:市节水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