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同意取消长江口、省市边界水文监测站网信息化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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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5〕125号
市水文总站:
你单位《关于长江口、省市边界水文监测站网信息化项目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请示》(沪水文〔2025〕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可研批复时取消了宝杨路数据中心卫星站和长江口水文监测船船载卫星动中通,同意取消宝杨路机房环境、部分取消宝杨路会议系统建设,其数据接收功能调整至水文总站,视频会议系统归并整合至吴淞分中心。
二、鉴于长江口水文监测船船载卫星动中通取消,同意简化该船会议系统,取消4块50寸液晶电视、高清混合矩阵、高清摄像头、蓝光DVD播放器等设备。
三、由于产品迭代升级,同意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中取消虚拟连接打印器。
四、同意取消气象概况、天气预报、短历时降雨等信息展示接入和综合监视预警电话发送、短信服务平台、分流比检测成果展示功能开发,充分利用市水务局现有功能资源。
特此批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5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