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松江区泗泾镇城镇雨水排水专业规划(2024-2035年)》行业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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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4〕576号
松江区水务局:
你局《松江区水务局关于<松江区泗泾镇雨水专项规划>报请行业审查的请示》(沪松水〔2024〕160号)及《松江区泗泾镇城镇雨水排水专业规划(2024-2035年)》文本收悉。经研究,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
同意规划范围为松江区泗泾镇城市开发边界范围,总面积为17.6平方公里。
二、关于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及排水标准
同意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水模式采用自排模式。同意规划排水标准,即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3年一遇。
三、关于排水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规划范围内采用自排模式,雨水经收集就近自排河道,通过按规划标准新建、改建雨水管道和控制地坪标高等措施实现提标。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地块和道路标高控制要求。
原则同意初期雨水治理方案,即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通过增加绿化面积、增加低标透水率、优化区域高程设计等措施,减少源头径流水量,控制初期雨水径流污染。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推进本市排水详细层级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沪水务〔2023〕280号)要求和技术评审报告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方案。规划范围内部分区域雨水自排圩外河道,应按照圩除涝最高控制水位3.5米对最不利点高程控制要求进行核算。建议补充已建地区结合地块新改扩建同步配建雨水提标调蓄设施的工作要求。
(二)请你局对接区规划资源部门,对规划中重要排水管道管位进行控制。同时,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做好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的衔接。
(三)请你局根据区域开发时序和规划近远期目标,制定规划实施计划,推进排水设施建设,做好近远期衔接。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上海市水务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