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环岛运河南河中段(三沙洪-小漾港)整治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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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4〕476号
市堤防泵闸建设运行中心:
你中心上报的《关于崇明环岛运河南河中段(三沙洪-小漾港)整治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请示》(沪堤防﹝2024﹞140号)收悉,经会市财政局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崇明环岛运河南河中段(三沙洪-小漾港)整治工程决算总投资486,362,254.54元,其中:建安投资320,673,021.08元,独立费用27,577,658.58元,征地拆迁费138,111,574.88元。项目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486,362,254.54元。
二、根据《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崇明环岛运河南河中段(三沙洪-小漾港)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沪发改投﹝2007﹞140号),工程项目决算总投资486,362,254.54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承担工程建设费用348,250,679.66元,市级建设财力承担腾地补贴100,000,000.00元,崇明区承担其余前期动迁费38,111,574.88元。
请你单位及时做好工程款结算、资产移交以及资料归档等后续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