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修订调整黄浦江、苏州河防汛墙墙顶标高分界及临时防汛墙设计规定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

 

 

沪水务〔2024345

 

 

 

各区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本市城市建设发展,确保黄浦江、苏州河防汛墙设施的安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送黄浦江防洪能力提升总体布局方案审查意见的函》(办规计函〔20221017号),结合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和专题研究成果,兼顾目前黄浦江、苏州河防汛墙设施在日常管理中的实际情况,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关于修订调整黄浦江防汛墙墙顶标高分界及补充完善黄浦江、苏州河非汛期临时防汛墙设计规定的通知》(沪汛部〔20171号)基础上,对黄浦江和苏州河防汛墙分界点、工程等级、设防水位、堤防标高、临时防汛墙设计等内容进行了修订调整(详见附件),现予以印发。

本规定自202491日起执行,后续实施的黄浦江、苏州河防汛墙改造及构筑临时防汛墙等,请各有关单位按调整后的规定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黄浦江中下游段防汛墙设计水位及墙顶标高分界表

2.黄浦江上游段堤防设计水位及墙顶标高表

3.黄浦江上游四支流段堤防设计水位及墙顶标高表

4.苏州河(吴淞江上海段)防汛墙设计水位及墙顶标高表

 


 

上海市水务局

202489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489日印发

 

 

 

 附件1

 

黄浦江中下游段防汛墙设计水位及墙顶标高分界表

(单位:米,上海吴淞高程)

序号

起讫地段

永久性防汛墙

非汛期临时防汛墙

浦西

浦东

设计高水位

设计低水位

防汛墙设计标高

地震情况

防御水位

墙顶标高

高水位

低水位

1

吴淞口~钱家浜

吴淞口~草镇渡口

6.27

0.17

7.30

6.00

0.98

5.40

5.80

2

钱家浜~定海桥(含复兴岛)

草镇渡口~金桥路

6.20

0.31

7.20

5.92

1.07

5.35

5.75

3

定海桥~苏州河

金桥路~丰和路

6.00

0.51

7.00

5.81

1.20

5.30

5.70

4

苏州河~复兴东路

丰和路~张扬路

5.86

0.66

6.90

5.72

1.30

5.20

5.60

5

复兴东路~日晖港

张杨路~卢浦大桥

5.70

0.70

6.70

5.64

1.33

5.10

5.50

6

日晖港~龙耀路

卢浦大桥~川杨河

5.50

0.77

6.50

5.50

1.40

5.00

5.40

7

龙耀路~张家塘港

川杨河~华夏西路

5.40

0.83

6.40

5.39

1.44

4.90

5.30

8

张家塘港~六磊塘

华夏西路~周浦塘

5.30

0.86

6.30

5.30

1.47

4.80

5.20

9

六磊塘~闸港嘴

周浦塘~金汇港

5.17

0.98

6.20

5.13

1.56

4.55

4.95

10

闸港嘴~西荷泾

金汇港~千步泾

5.10

1.06

6.10

5.04

1.63

4.35

4.75

:1.各分界点空间位置按浦西侧与浦东侧基本对等布置,位于支流河口的分界点位置统一至支流河口上游侧堤防里程桩号0+000位置,支河防汛墙的设计水位比照其下游干流段。

2.中下游段防汛墙防潮标准为1000年一遇,永久性防汛墙按1000年一遇高潮位(1984年批准)与历史最高水位两者高值设防,为I等工程1水工建筑物;支流段闸外闸区范围设计高水位考虑闸外水位抬高影响按比照水位增加0.2米计算;支流河口第一座桥(河口无桥梁的为河口内200米左右)往上游至支流闸外段防汛墙安全超高可按不低于0.5米控制。

3.非汛期临时防汛墙墙顶标高采用非汛期200年一遇高水位加不低于0.4米超高控制(若临时防汛墙与施工围堰结合设在临水一侧,则围堰顶标高采用非汛期200年一遇高水位加不低于0.5米波浪高度控制),使用期限自每年1021日至次年531日;其余时段需设置临时防汛墙的,按度汛临时防汛墙考虑,其设防水位及墙顶高程同永久性防汛墙一致。非汛期及度汛临时防汛墙均按3级水工建筑物设计。

附件2

 

黄浦江上游段堤防设计水位及墙顶标高表

(单位:米,上海吴淞高程)

序号

起讫地段

永久性堤防

非汛期临时

防汛墙

浦西

浦东

设计高水位

设计低水位

堤防

设计标高

地震情况

防御

水位

墙顶

标高

1

西荷泾~大涨泾

千步泾~乡界泾

4.97

1.07

6.00

4.97

1.86

4.05

4.35

2

大涨泾~三角渡

乡界泾~三角渡

4.79

1.07

5.80

4.76

1.86

:1.上游干流段堤防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永久性堤防按100年一遇高潮位与历史最高水位两者高值设防,为II等工程1级水工建筑物。

2.非汛期临时防汛墙墙顶标高采用非汛期100年一遇高水位加不低于0.3米超高控制(若临时防汛墙与施工围堰结合设在临水一侧,则围堰顶标高采用非汛期100年一遇高水位加不低于0.4米波浪高度控制),使用期限自每年1021日至次年531日;其余时段需设置临时防汛墙的,按度汛临时防汛墙考虑,其设防水位及墙顶高程同永久性防汛墙一致。非汛期及度汛临时防汛墙均按4级水工建筑物设计。

 

 

 

附件3

 

黄浦江上游四支流段堤防设计水位及墙顶标高表

(单位:米,上海吴淞高程)

永久性堤防

非汛期临时防汛墙

设防标准

堤防设计标高

防御水位

墙顶标高

P=2%

5.24

3.98

4.30

:1.黄浦江上游四支流段包括拦路港段、红旗塘(上海段)、太浦河(上海段)、大泖港段(北朱泥泾及向阳河向下游至黄浦江);

2.上游四支流段堤防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为Ⅱ等工程3级水工建筑物;各段因位置不同设计高水位有所差异,但考虑到与流域河道衔接,堤防堤顶设计标高统一取5.24米。新建或改造永久性堤防建议按2级水工建筑物设计、历史最高水位校核;

3.非汛期临时防汛墙墙顶标高采用非汛期50年一遇高水位加不低于0.3米超高控制(若临时防汛墙与施工围堰结合设在临水一侧,则围堰顶标高采用非汛期50年一遇高水位加不低于0.4米波浪高度控制),使用期限自每年1021日至次年531日;其余时段需设置临时防汛墙的,按度汛临时防汛墙考虑,其设防水位及墙顶高程同永久性防汛墙一致。非汛期及度汛临时防汛墙均按4级水工建筑物设计。

 

 

 

附件4

 

苏州河(吴淞江上海段)防汛墙设计水位及墙顶标高表

(单位:米,上海吴淞高程)

序号

起讫地段

永久性防汛墙

非汛期临时防汛墙

防御水位

防汛墙设计标高

防御水位

墙顶标高

1

河口~真北路桥

4.79

5.20

4.22

4.55

2

真北路桥~苏西闸

3.92

4.25

3

苏西闸~省界

3.43

3.75

:1.永久性防汛墙按照防御太湖流域100年一遇和区域50年一遇洪水标准,同时应满足2030年一遇除涝标准,为II等工程2级水工建筑物。

2.非汛期临时防汛墙墙顶标高采用非汛期50年一遇高水位加不低于0.3米超高控制(含临时防汛墙与施工围堰结合设在临水一侧),使用期限自每年1021日至次年531日;其余时段需设置临时防汛墙的,按度汛临时防汛墙考虑,其设防水位及墙顶高程同永久性防汛墙一致。非汛期及度汛临时防汛墙均按4级水工建筑物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