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奉贤区南桥镇江海村、沈陆村消除劣V类河道整治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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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3〕122号

 

 

 

奉贤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奉贤区南桥镇江海村、沈陆村消除劣V类河道整治工程调整及设计变更的请示》(沪奉水务〔2023〕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

(一)河道调整

1.因其他项目已先行实施,原则同意取消庄家河257米河道整治;因涉及公益林,取消唐家浜、谢家河、徐家河、后港4条948.9米实地开河。

2.为配合沈陆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原则同意对朱家庄前河678.6米河道进行整治。

3.为保证河道治理效果,原则同意对秀南港(无名桥——南沙港)702.5米河道进行整治,江海沈家河实地开河段延长91.2米至居民宅基后;因袁家宅后河涉及公益林无法搬迁,原则同意新开河道位置调整至现状袁家宅后河东侧,顺现状向东新开河道至渔塘港,河道长度增加22.6米。

(二)三维水土保护毯取消

受现场施工条件限制,原则同意取消秀南港、渔塘港、南苗河等37条河道18823.2米岸线的三维水土保护毯。

(三)桥涵调整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原则同意取消南苗河1#桥、大新河桥、谢家河桥、江海唐家河桥、袁建兴宅后河1#桥、后港桥等6座桥梁,取消沈家河箱涵1座。

2.因其他项目已先行实施,原则同意取消14组沈家宅后河桥、沈家河桥、庄家河桥、姚家河桥等4座桥梁。

3.为满足通行需求,原则同意汤江河增加箱涵1座,

村委会后河新增箱涵1座。

(四)亲水平台调整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原则同意取消汤布泾、落水鬼港、九渔河、庄家河12座亲水平台。

2.为配合沈陆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原则同意刘家宅后河新增亲水步道1座。

(五)土方增加

因开工前河道泥面线变化,原则同意徐家河、徐家宅后河、后港、八字桥河、姚家河、刘家宅后河共增加疏浚土方12514.18立方米、开挖土方20537.20立方米,相关费用由你区承担。

(六)防汛通道取消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原则同意取消14组沈家宅后河和庄家河防汛通道745.65平方米等。

(七)其他设施增加

为配合沈陆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原则同意增设倒虹吸1座、改造雨水排口21处、翻建水桥116座、沿河衔接排水管1121.5米等。

(八)河道线型调整

因涉及土地搬迁及配合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原则同意调整汤江河、徐家河、袁建兴宅后河、唐德法宅后河、九渔河、八字桥河、黄家宅前河、刘家宅后河等河道线型。

(九)护岸变更

因鱼塘、公益林、临近房屋、道路等清障问题及配合沈陆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原则同意落水鬼港、江海唐家河,14组沈家宅后河、徐家宅后河、九渔河、八字桥河、东机口河、王家宅前河共计2723.5米A型护岸变更为B型护岸,汤江河95米A型护岸、82.9米B型护岸变更为177.9米B1型护岸,姚家河200米A型护岸变更为C型护岸、793.4米A型护岸变更为B型护岸,刘家宅后河1042.2米A型护岸变更为713.9米B型护岸和805.9米C型护岸。

(十)桥梁变更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原则同意南苗河2#桥、汤布泾桥跨径变更为13米,新杨河桥跨径变更为(6+6+6)米,南苗河1#桥变更为双孔箱涵,袁建兴宅后河1#桥变更为单孔箱涵

2.因其他项目先行实施及交通需求调整,原则同意八字桥河桥移至BZC0+134处,宽度调整为4米;刘家宅后河桥移至LJC0+486处,宽度调整为5米,同时增加人行桥1座。

因上述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共增加B型护岸5735.4米、B1型护岸177.9米、C型护岸412.5米,减少A型护岸4939.2米、三维水土保护毯18823.2米,减少绿化10791.93平方米(陆域绿化2167.5平方米、斜坡绿化7407.38平方米、水生植物1217.05平方米),增加疏浚土方20046.05立方米、开挖土方15814.10立方米,减少防汛通道745.65平方米、亲水平台11座,取消桥梁10座、结构型式调整5座,增加箱涵3座,新增人行桥1座等。

二、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三、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奉贤区财政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