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地区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11月22日上午,上海市水务局组织召开长三角示范区跨域项目涉河联合办理工作协调会,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苏州市水务局、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参加会议。
会上,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详细介绍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跨域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联合办理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的编制背景、编制过程以及主要内容,交流展示了示范区跨域项目涉河联合办理案例及取得成效。参会各方围绕《备忘录》工作机制形成的必要性、适用性、创新点等方面充分交流讨论,并最终形成跨域项目联合办理一致意见。此次会议为《备忘录》的顺利签订夯实基础。
《备忘录》旨在固化创新制度,通过畅通联络渠道、汇集各方资源,提升审批效能,不断提高申请单位对涉河审批的满意度、感受度和获得感。《备忘录》是推动涉河审批工作的大胆探索创新,也是上海市水务局落实沪苏浙《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相关规定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