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执法主体
(1)单位名称: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
(2)单位类别(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检查对象
(1)本市范围内由中心站负责监督的水务在建工程的参建单位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2)本市范围内由区站负责监督的水务在建工程的参建单位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3.检查方式
(1)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四次大检查;专项检查;暗访巡查;
(2)对区站不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4.检查比例
(1)在建市重大、重点工程全覆盖检查,过程中每季度至少一次;
(2)其余水务在建工程不定期抽查。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