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局关于上海奉贤滨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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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海洋〔2024〕43号
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上海奉贤滨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部分工程内容调整报告>的请示》(沪海洋中心〔2024〕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奉贤海水塘海塘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同意取消海水塘段盐沼植被种植面积2.23公顷,在中港水闸西侧新增盐沼植被种植面积5.47公顷,其中芦苇2.69公顷、盐地碱蓬1.25公顷、糙叶苔草0.6公顷、海滨木槿0.93公顷;增加潮沟改造1353.2米,水文连通管1座、水系连通沟59米,增加微地形改造6.62公顷。
二、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后的相关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三、请按照相关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尽早完工。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海洋局
2024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海洋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