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同意上海市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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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海洋〔2024〕36号
上海市海洋监测预报中心:
你中心《关于上报<上海市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沪海测报〔2024〕15号)和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为有效提升本市海洋灾害防灾减灾体系水平,进一步提高本市海洋观测、数据传输、灾害预报和防控能力,原则同意你中心报送的上海市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一)海洋观测监测能力提升:升级改造现有7座浮标,新建小型自动验潮站5座、3m海洋监测浮标1座、10m海洋监测浮标1座、波浪谱观测浮标5套;配置小型无人船1艘、小型无人自治潜航器1台、水下机器人1台、无人机6套、现场记录三防摄像机7台、便携式电导率仪12台,建成海上突发事件应急观测体系1套;建设海洋观测网装备状态运行监控系统1套。
(二)基本海洋数据传输网升级改造:升级改造传输网地面专线传输能力,建设数据传输和网络运行监控系统,建设数据处理系统平台,建设卫星通信综合管理系统,完成现有海洋观测设备卫星通信系统国产化替代(改造北斗短报文终端10套),建设卫星遥感数据分析与智能解译系统1套。
(三)海洋灾害预报警报能力提升:提升海洋预报智能计算能力,升级应急视频会商系统,建设预报警报制作发布平台;建设全谱系海洋预报产品分析制作系统,建设上海市自主可控风暴潮、海浪等预报模型4套,构建一体化海洋智能网格预报系统;研发精细化风暴潮漫滩预报系统;新建海基生态监测平台2座,改造7座海上观测平台、1座海洋站、5座灯船,建设海洋生态灾害预警系统,升级改造芦潮港海岸带生态实验室,研发长江口咸潮入侵精细化数值预报模型,搭建咸潮入侵智能分析预测及辅助决策系统。
(四)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提升:建设海洋灾害隐患整治数据平台,建设海洋灾害综合决策系统,搭建海平面上升预测和风险评估模型5套,新建碳通量塔2座。
其中,申报2024年强边固边建设(三沙等重点海域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5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海洋观测监测能力提升。升级改造现有7座浮标,新建小型自动验潮站5座、3米海洋监测浮标1座、10米海洋监测浮标1座、波浪谱观测浮标5座;配置小型无人船1艘、小型无人自治潜航器1台、水下机器人1台、无人机6套、现场记录三防摄像机7台、便携式电导率仪12台,建成海上突发事件应急观测体系。(三)海洋灾害预报警报能力提升。增能改造1座海上观测平台、1座海洋站、5座灯船。
下阶段,请你中心根据评估意见,结合长江口及上海自然环境特点及现有基础,进一步优化设备选型、监测平台等方案,按建设程序办理各项手续,项目投资以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文件为准。
上海市海洋局
2024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
上海市海洋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