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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海洋局关于上海市长江禁捕智能管控系统用海项目的用海公示

时间:2024-12-2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海洋局受理了三甲港海滨乐园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上海市长江禁捕智能管控系统用海项目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崇明01号位于崇明的东南侧海域,崇明1号位于崇明的西沙国家湿地公园附近。用海内容为港池。本项目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中的“其他特殊用海”,用海面积为积 0.0004公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用海”。

  申请用海期限:37年

上海市长江禁捕智能管控系统用海项目宗海界址点坐标

(坐标系:CGCS2000,投影:高斯-克吕格,中央经线:122°00′00″E)

点号

北纬

东经

点号

北纬

东经

1

121.7827658

31.47243056

5

121.2105581

31.73645194

2

121.7827606

31.47243972

6

121.2105458

31.73645333

3

121.7827742

31.47244556

7

121.2105469

31.73646444

4

121.7827794

31.47243639

8

121.2105594

31.73646333

崇明01号(1-2-3-4-1)用海面积0.0002公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用海”;

崇明01号(5-6-7-8-5)用海面积0.0002公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用海”。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736

  传真:3212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