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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城镇吴淞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的用海公示

时间:2024-12-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海洋局受理了城镇吴淞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城镇吴淞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宝山区吴淞街道,排污口位于上海港吴淞国际邮轮码头西侧海域。用海内容为排污口,本项目用海类型为“排污倾倒用海”中的“污水达标排放用海”,申请用海面积1.5880公顷,用海方式为“取、排水口用海”。

  申请用海期限:6年

城镇吴淞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宗海界址点

(坐标系:CGCS2000,投影:高斯-克吕格,中央经线:121°30′00″E)

点位

北纬

东经

点位

北纬

东经

1

31°24′23.892″

121°29′59.263″

7

31°24′25.269″

121°30′01.781″

2

31°24′24.987″

121°30′00.458″

8

31°24′25.738″

121°30′02.351″

3

31°24′25.120″

121°30′00.651″

9

31°24′29.846″

121°29′57.764″

4

31°24′25.271″

121°30′01.044″

10

31°24′27.689″

121°29′55.138″

5

31°24′25.315″

121°30′01.395″

11

31°24′27.629″

121°29′55.203″

6

31°24′25.296″

121°30′01.709″

 

 

 

排污口(1-2-……11-1),面积1.5880公顷,用海方式为取、排水口用海。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736

  传真:32125930